年 1 月 23 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截止年10月,北京市市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7家、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90家、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9家,“专精特新”企业总量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北京市市众多产业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和骨干力量。
为让企业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事宜有更深入的了解,小编今天梳理了北京市“专精特新”政策的相关政策,大家赶快收藏吧。
扶持方式
(一)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二)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区域特征,对遴选出的北京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予以政策支持,主要包括:
1、通过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提 供政策查询、辅导、咨询等服务,使企业能充分利用政府政策资源。
2、通过信贷、股权投资、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多种渠道加大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3、推动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各类空间载体吸收、接纳、 培育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房租减免等政策支持,降低企业 空间使用成本。
4、将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从“政 策+资本+服务+载体”等多个方位,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 策咨询、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投资融 资等全方位高质量服务。
5、通过购买服务、奖励、补助等形式,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北京 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发放“专精特新”服务券,建立北京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与服务机构库对接合作机制,降低企业购买服务费用。(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领用服务券上限 10 万元,其他小微企 业每年领用服务券上限 2 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86 号)
扶持方式
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 10 万元奖励;
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给予 50 万元。
政策依据:
《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版)》 (通经信局〔〕72 号)
有效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6-30)起实施。
扶持方式
对载体内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晋级补差。
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 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京技管43 号)
有效期:办法自发布之日(5-25)起执行。执行期限至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束止。
扶持方式
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给予一次性50 万元奖励;
晋级补差。
政策依据:
《顺义区打造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顺经信字〔〕92 号)
有效期:本办法截止时间至补贴资金兑现完成为止。
扶持方式
对首次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绿色制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产业链),智能制造标杆工厂等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证奖项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认证奖励后获得同类国家级认证的企业,补齐奖励差额。
政策依据:
《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密政发〔)31号)
有效期:本办法自年9月24日起执行。
扶持方式
获得工信部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获得市经信局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 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试行)》(西科管发〔〕9号)
有效期:本实施细则自 年11月1日起实施。《落实<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年修订)》(西科管发 3号)同时废止。
扶持方式
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
对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政策依据:
《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投促发〔〕5号)
有效期: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关于开展年度<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第四条、第八条政策征集兑现有关工作的通知》
扶持方式
支持龙头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发展。支持在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居于全国前列的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一流仪器服务机构在怀柔科学城落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对经认定的企业或机构,根据入驻形式,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怀科管发〔〕4号)
有效期:本政策自印发之日(4-14)起施行,有效期3年。
扶持方式
对列入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的企业,优先支持其开展项目申报、市场开拓、资质认定、服务对接等活动。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贷款担保等费用给予最高50%的贴息或担保补贴支持。采用其他间接融资方式的企业,经认定后,参照该条款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
《石景山区加快“新基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石政办发〔〕9号)
有效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06-01)起施行。
既然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有那么多奖励,那么企业要符合什么的要求才可以申报呢?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又有什么区别呢?
申报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
企业专项条件
重点关注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关注:
被列为工信部公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直接列为北京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期限与专精特新“小巨人”有效期一致。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
企业专项条件
1.经济指标(以下 3 项须符合 1 项)
2.必备指标(以下 6 项须全部符合)
3.其他专项条件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基本条件
企业专项条件
分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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