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新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年)》,推动企业实施更大力度、更高层次的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十四五”期间我局将启动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为本市规模以上和上规培育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评估服务。现面向全市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有关要求
申报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京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
2.在京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诊断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3.熟悉并深刻理解《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GB/T 39117)等国家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诊断评估;
4.从事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5年(含)以上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工业网络、信息安全等智能制造相关的高级职称或具有10年(含)以上智能制造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5.近五年曾参与智能制造诊断咨询、系统解决方案等相关项目,或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智能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9月18日
(转载于:北京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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